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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o La Diega G (2023) 江青梅译,《可将数据视为数字资产-以定向广告为切入点, 德)莫尔·巴库姆. In: (Mar Bakhoum)等编著,文学国等译,《个人数据保护整体性进路:基于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视角》,上海大学出版社,2023. China: Shanghai University Press.
Abstract
云计算、人工智能(例如机器学习)和大数据(例如预测分析)的发展促进了新的跟踪和分析技术的发展。这些进步催生了定向广告,根据用户的喜好和习惯定制广告。虽然有效,但认识到数据保护法仍然适用至关重要。本文主张采取整体方法,涵盖知识产权、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将用户数据视为其知识产权组合中的数字资产。
欧洲的监管框架,特别是电子隐私指令,是起点。该论文批判性地分析了国际和欧洲的自律举措,介绍了 Facebook 的案例研究,重点关注与性取向相关的数据,以说明意大利用户向 Istituto di Autodisciplina Pubblicitaria 提出索赔时的实际影响。对数据保护指令和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进行了比较,重点是直接营销。
本章深入研究了定向广告领域的主要参与者谷歌的运作方式,并分析了其有关数据处理的隐私政策。讨论以 Facebook/WhatsApp 的集中度为棱镜,从知识产权和竞争法的角度延伸到定向广告。鉴于 WhatsApp 隐私政策发生变化,允许 Facebook 使用某些用户数据,该文件评估了委员会今天授权集中的决定是否会有所不同。
更广泛的评估探讨了是否可以通过不公平商业行为制度来监管定向广告。本章最后提出了一项务实的建议,旨在赋予用户权力,同时在他们的利益与广告网络、出版商和广告商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该提案承认有针对性的广告公司没有充分实施选择加入制度,因此提出了合理的选择退出机制,确保异议权得到落实,并向用户提供清晰、简洁、互动和游戏化的信息。本章强调用户在系统中的中心地位,认为数据保护规则可能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手段。
Status | Publish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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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ders | |
Publication date | 31/12/2023 |
Publication date online | 03/01/2024 |
Publisher | Shanghai University Press |
Place of publication | China |